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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說明今日媒體報導「藥界籲縮短藥品入庫效期」一事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14-03-27
  • 更新時間:114-03-27

有關今日多家媒體報導「藥界籲縮短藥品入庫效期」一事,食品 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說明如下: 食藥署是依廠商所做的安定性試驗結果來核訂藥品的有效期 限,在有效期限內如依照仿單標示的儲存溫度來存放及使用,並不會 影響藥品的品質、安全與療效。 食藥署已建立藥品短缺處理機制,並持續精進藥品供應管理措 施,以確保藥品穩定供應。另目前國內生理食鹽水供應情形已達供需 平衡,食藥署亦會持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