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政院:辦理「市售茶品產地標示」、「包裝及盛裝飲用水製造工廠」、「進口蛋品業者」聯合稽查 保障民眾食安

  •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建檔日期:113-01-31
  • 更新時間:113-02-01

行政院今(31)日召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第46次會議」,由於近年消費者關切國產高價精品茶遭進口茶混充、民眾購買包裝水日益增多及進口雞蛋議題,因此由衛生福利部、農業部、經濟部及環境部等共同規劃辦理「市售茶品產地標示稽查專案」、「包裝及盛裝飲用水製造工廠」及「進口蛋品業者」專案,並結合地方政府農業、衛生、環保單位,進行聯合稽查作業,提升消費者食的安心與消費權益,落實業者衛生安全及溯源管理。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指出,為提供消費者購買臺灣茶的正確產地資訊,該專案規劃於110年9月至112年12月分六階段實施,分別就量販超市、茶行、輸入茶葉下游業者及販售春節茶葉禮盒之商店,共計抽驗1,800多件樣品進行茶葉產地鑑別,檢驗結果含有非臺灣茶案件,均已移送檢調單位積極偵辦調查。而為強化國產茶溯源管理,農業部已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公告自112年1月1日起產製之臺灣茶葉納入強制性溯源品項,應於產品包裝明顯處張貼溯源標章(產銷履歷標章)或「國產茶溯源碼」。另衛福部、農業部已與臺灣高等檢察署合作,持續透過「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協調督導小組」,跨部會稽查高風險業者,保障消費者選購國產茶權益。

鑑於民眾購買包裝水日益增多,因此聯合中央及地方衛生、水利及環保單位,對於業者之作業環境、水權及飲用水水源水質進一步稽核,以維護國人食用安全。此專案規劃於112年3月至5月間執行,共計查核32家業者,稽查其水源合法性、抽樣水源水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結果41件產品標示,5件標示不符規定,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至6萬元;非自來水水源,抽驗21件,其中1件不合格(大腸桿菌群),已由地方政府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該公司已停用該地下水水源,並改用自來水為水源。

鑑於近期各界關切雞蛋相關議題,除在法規及管理面,需由農政及衛生機關持續檢討精進相關管理措施外,針對民間自行進口雞蛋與液蛋之業者,啟動中央及地方聯合稽查。本專案分二階段,第一階段由農業部及食藥署於112年11月3日邀請蛋進口業者、蛋商公會、液蛋業者宣導說明法規。第二階段於112年11月至113年1月底,由食藥署定期盤點進口蛋品業者名單,針對進口蛋品之業者及其下游執行聯合稽查。查核重點包含:保存來源文件、產品標示、國產原料雞蛋之溯源標示等,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共進口42批蛋品共計644,619公斤,查核業者保存來源文件及產品標示共28件,結果均符合規定。鑒於外界關注進口蛋品相關議題,針對113年進口蛋品輸入業者,將持續辦理跨部聯合稽查,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