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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健康食品之牙齒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12-03-08
  • 更新時間:112-03-08

       為使健康食品保健功效評估試驗之實驗方法與實驗執行相關規範更臻明確與周全,並考量動物保護及福祉,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3月8日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牙齒保健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牙齒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為利各界因應及考量實務執行面,自本公告生效日起2年內,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案件,其試驗如於本公告生效日前已開始執行,得適用修正前之公告方法。

       本次修正重點:一、刪除動物實驗;二、修訂受試對象條件、受試人數及安全性監測項目;三、修訂數據統計分析方法與結果判定之規範及保健功效宣稱。「健康食品」所准許標示或廣告之保健功效及其宣稱敘述,取決於個別產品依據衛福部公告之保健功效評估方法,提出之科學實驗驗證結果。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本署公告」網頁查詢。

       為推動我國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管理電子化,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建置線上申辦平台,提供便利且快速之服務,歡迎食品業者多加利用線上申辦方式辦理食品查驗登記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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