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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醫師培育及履約情形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1-10-18
  • 更新時間:111-10-18

衛福部說明:陳其邁醫師係為教育部培育之公費生,經查其業於87年償還所受領之公費,並依教育部規定已免除服務義務。
公費醫師制度係自64年開始實施,81年以前培育機關為教育部,82年迄今培育機關包含衛福部及退輔會,公費醫師應依各培育機關之規定,接受分發、訓練及服務,期藉由提供醫學生公費補助,於其畢業後分發至醫師人力不足地區或者醫師人力羅致有困難之科別服務,達成均衡醫師人力資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