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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好有你-從數據解析兒少性侵害的真相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10-05-12
  • 更新時間:110-05-12

   根據統計,性侵害被害人為18歲以下兒少約佔6成,換言之平均一年約發生5,000件兒少性侵害案件,其中女性兒少被害人約占76%,男性兒少則占24%。為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注兒少性侵害議題,衛生福利部於110年5月10日舉辦「性好有你-兒少性不當對待論壇」,由李政務次長麗芬主持,邀請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羅燦煐教授、資深臨床社工督導洪文惠督導、輔仁大學臨床心理系黃健助理教授以及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劉昱均執行秘書,與來自全國之教育人員、社工、警察等一線工作者共同探討兒少遭受性不當對待的問題,以提升親師、社會大眾及兒少本身對於保護兒少免遭一切形式之性不當對待的社會意識,即早預防兒少性侵害案件發生。

   兒少性侵害案件中有將近8成是認識者所為,羅燦煐教授及洪文惠督導不約而同提出性侵害的本質除犯罪外是權力與控制,不僅是身體上的侵害,兒童也因為先天上的弱勢處境,仰賴大人的照顧與情感依附,加上傳統觀念之敬畏文化,兒少從小被教導要聽大人的話,使得某些大人得以利用照顧關係取得兒少信任後,對他們做出性不當對待行為。另黃健助理教授提及熟識者性侵害事件中,被害人往往更自責與羞愧而不敢求助,國外研究指出多數這類被害人並未揭露遭性侵害的事實,或是延遲多年之後才揭露,而且多數被害人優先求助對象是親近的朋友而非正式系統,在面對要不要揭露時,有8成的求助者會出現擔心、自責的情緒,而其他人知悉後對於通報,也會承受相當的心理壓力,因此如何營造友善與支持的求助環境,將會是即早介入幫助被害人的關鍵因素。

    羅燦煐教授進一步指出性侵害對被害人造成的影響,任何性別都會有,但在傳統性別刻板化之下,多數家長及親師,對男童受性侵害之警覺性不足,且未理解男性因生理構造差異,性侵害的被害經驗使男童在成長過程中對性傾向、性別以及人際關係產生更多困惑,更需要介入給予輔導。另在兒少發生合意性行為時,實務現場也常看到家長基於對「性」的固著觀念,認為女性就是被害人而堅持提告,不僅加深親子間的衝突,且以附帶民事求償的做法,無形中反而再度物化女性,她提醒親師,兒少之間的合意性行為應歸類為教育輔導問題,而非法律問題,需要加強的反而是親子的溝通。

  另外在數位化的今日,孩子習慣透過網路拓展人際互動,也讓別有居心的網友有機可乘,因此衍生性私密照、性勒索、性誘拐等新興數位性暴力。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秘書長劉昱均提醒家長及老師,與青少年宣導討論如何預防網路性暴力時,除了「不要」、「不可以」的規範性語句,可以嘗試告訴孩子,拍私密照或上傳等行為可能的風險,讓孩子學習自主思考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傷害。另外,家長與老師也可以教導孩子如何設定社群平台的帳號隱私,保護自己不被陌生人騷擾,也提醒孩子,把信任放在對的地方,面對未曾見面的網友,就算對方再了解你的喜好、相談甚歡,不代表他就是愛你或保證不會傷害你。 

    針對性不當對待議題,與會專家學者一致呼籲,親師應翻轉自身對於「性」的傳統觀念,並抱持「去汙名化」、「去神秘化」的態度,秉持性侵害是對身體隱私權的侵犯,才能免除兒少求助過程的阻礙,協助兒少勇於面對及揭露,願我們在兒少的成長過程中成為助力而非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