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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針對弱勢國保被保險人提供之各項配套措施

  • 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
  • 建檔日期:108-03-27
  • 更新時間:108-03-27

衛福部表示,國民年金保險(下稱國保)納保對象為25-64歲、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之設籍國民,立法之初即考量被保險人收入較不穩定,故由政府提供40%-100%保費補助,以減輕被保險人之負擔。以107年12月為例,329萬名國保被保險人中,政府全額補助保費之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占4.95%(16.2萬人),補助7成保費之中度身心障礙者及所得未達1.5倍者占5.94%(19.5萬人),補助5成5保費之輕度身心障礙者及所得未達2倍者占3.29%(10.8萬人),補助4成保費之一般身分被保險人則占85.81%(282萬人),針對政府提高保費補助之弱勢對象,老年時除可領取各項福利津貼之外,尚可享有國保老年年金給付(40年年資者每月9,507元),保障更為足夠。

衛福部提醒,國保是社會保險的一種,應符合權利(領給付)義務(繳保費)對等原則,因此被保險人應先繳納保費,未來才能領取給付,且年資越長,未來領取的年金給付金額也越高。惟為避免國保開辦初期無法累積足夠年資,年金給付金額較少,老年經濟保障不足,故有至少新臺幣3,628元基本保障金額之制度設計(即俗稱之A式老年年金),依據勞保局統計數據顯示,108年1月老年年金給付人數101萬7,116人,其中87萬8,780人領取A式老年年金給付(約佔86.39%)。但如果有保費超過10年未繳,該段超過10年未繳的保費將無法補繳,也不能計入國保年資,最重要是未來領取年金給付時,老年年金不得擇優領取A式,身心障礙年金無基本保障4,872元,給付權益影響很大。

衛福部說明,有關報導所稱尚有100萬人欠繳97年10月國保首期保費,保險權益受損的問題,其實100萬名欠繳國保保費的人當中,多數人並非中高齡經濟弱勢身分,例如其中54.8萬人為50歲以下,未來仍有機會透過加保勞保等職域性社會保險來獲得老年年金;50歲以上且勞保年資15年以上有8.8萬人,未來已可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另外扣除已死亡4.2萬人、已領取軍公教勞保老年給付、正領取社福津貼、50歲以上重度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等本來就僅能領取B式老年年金給付之人數4.9萬人,估算可能影響人數約27.25萬人。

衛福部呼籲,尚未繳納保費者儘速洽詢勞保局申請補繳,若無力一次繳納逾期未繳的保費及利息,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最多分40期)繳納保險費或向勞保局申請拆單補繳。針對年滿65歲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被保險人的前3期分期金額,原來規定的每期最少1,000元,首三期依不同保費補助身份分別調降至674元、505元或337元。只要按期繳納分期保費,就可以按月領取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民眾如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電話02-23961266轉6066、或透過勞保局網頁或勞保局行動服務網(APP)線上進行保費查詢。

衛福部說明,截至108年2月底止,國保基金積存數額已達3,237億餘元,基金提存比率均維持約27%,國保財務持續穩健,民眾無須擔心,民眾只要有繳納國保保費,具有國保年資,政府已立法保證被保險人可以如期領到國民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