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國外旅遊及探親人數增加,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健保局)特別提醒如果保險對象在國外有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請記得就醫時一定要向醫院索取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並於就醫後六個月內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分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另外,申請核退費用時除檢附上述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之外,尚需影印護照上當次入出境紀錄,並填送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以辦理醫療費用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可直接到附近的健保局分局索取或從網路上下載,網址/民眾服務/各類申請表單。
此外,如果申請中國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以上」的就醫費用核退,申請文件(包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或證明文件等)必須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持公證書正本向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國外就醫醫療費用,是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支付及審查相關規定核實給付,但訂有上限,上限金額的訂定是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為標準,例如97年1月至3月核退金額上限為:門診每次1,543元、急診每次2,790元、住院每日6,433元,洗腎案件每次4,100、分娩案件每次36,086元。
健保局特別呼籲保險對象,出國期間雖有健保的醫療保障,惟係屬補償性質,應考量前往國家醫療收費情形,以及個人之需要,行前另行規劃購買相關之醫療保險或旅行平安保險,以獲得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