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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公布H1N1新型流感疫苗接種優先順序對象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08-26
  • 更新時間:98-08-26
今(8/26)日「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召開臨時會議,由黃富源教授主持,主要討論H1N1新型流感疫苗建議接種優先順序。經諮詢委員決議接種優先順序如下:1.醫療及防疫相關人員、2.孕婦、3. 1-6歲之學齡前兒童(國光產製之H1N1新型流感疫苗提供1歲以上)、4.重大傷病(7歲以上)、5.國小學童(7-12歲)、6.國中生(13-15歲)、7.高中生(16-18歲)、8. 19-24歲族群、9. 25歲以上患有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疾病之高危險族群、10. 25-49歲健康成年人、11. 50-64歲健康成年人、12. 65歲以上長者。
諮詢委員另作成決議,一旦取得疫苗後,將立即提供仍住在收容所或組合屋之災民接種。
今(8/26)日臨時會議出席委員包括:李慶雲總召集人、林奏延委員、劉清泉委員、黃立民委員、李秉穎委員、陳定信委員、張美惠委員、張鑾英委員、許瓊心委員、謝維銓委員、劉武哲委員、陳淑貞委員、曾志仁委員、游山林委員、黃玉成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