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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麵豆製品檢出防腐劑不符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局依法處辦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2-08
  • 更新時間:99-02-08
有關消基會本(8)日抽驗38件年節食品,其中有4件米麵豆製品檢出過氧化氫及1件鮮魚棒產品檢出己二烯酸,食品藥物管理局已請台北縣市衛生局立即針對案內產品進行調查工作,如有不符規定情事,將依法處辦。另包裝產品檢出之防腐劑符合行政院衛生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規定,但業者未落實標示者,該局亦請轄區衛生局進行調查並要求業者改善。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米麵豆製品之管理,一向為衛生機關每年重點工作項目, 98年衛生機關抽驗豆製品共計1,936件,其中19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抽驗米製品共計1,956件,其中118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6%);抽驗麵製品共計1,634件,其中129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9%)。不符規定產品除立即要求下架外,均已依法處分。
  該局將持續監督各衛生局針對市售各項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及稽查產品標示之正確性,如有不合格產品,除依法處辦,相關稽查抽驗結果亦公布於食品資訊網或各轄區衛生局資訊網站,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