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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呼籲民眾切勿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免受罰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4-21
  • 更新時間:99-04-21
衛生署近日接獲數起民眾投書陳情,內容大抵為學生或菜籃族因為不了解法令,上網拍賣用不到的物品卻誤刊藥品或醫療器材,進而遭檢舉而受罰之案例。特此再度呼籲民眾網路拍賣並不是「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刊售商品前請詳閱拍賣平台公告之禁止事項,並注意產品是否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以免誤刊而受罰。
醫療器材種類繁多,大至X光機小至束腹帶、醫用棉花棒等都有可能列屬其中。衛生署為保障民眾使用藥品及醫療器材之安全,除了對於此類產品的上市有嚴格的把關機制外,對於產品的販賣業者亦訂有相關規範,以期民眾於專業人員協助下,得以正確安全的使用。現在很夯的網路購物或拍賣平台等,都無法親自檢視商品並獲得專業人員之使用指示,衛生署在考量用藥安全為重之情形下,目前並無核准網路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且對於違法者訂有相對嚴謹之罰則,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販售藥品應登記為藥商始得為之,若違反應依同法第92條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特此呼籲民眾應向合法通路購買,其他網路刊售或以物易物等行為,都可能導致他人錯誤使用而造成傷害,故切勿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免誤刊而受罰。
至於如何分辨產品是否為藥品或醫療器材?衛生署提醒民眾務必向合法通路購買之外,可核對產品包裝上是否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另外衛生署網站亦有建置西藥、醫療器材、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網頁(http://203.65.100.151)或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http://www.fda.gov.tw)之醫療器材中相關法規網頁查詢,敬請民眾多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