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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屆世界衛生大會-台灣與國際社會共同努力克服婦女與女童受暴問題的新挑戰 !!

  • 資料來源:國際合作組
  • 建檔日期:103-05-23
  • 更新時間:108-04-01

第67屆世界衛生大會(WHA)於103年5月19日至24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今年會議將「全球婦女及女童受暴問題」列為討論重點之ㄧ,我國在大會技術性委員會,就「針對婦女及女童受暴問題的全球挑戰」議題,將我國過去十餘年來立法推動各項暴力防治與婦幼保護等相關法案、政府組織改造、跨部門協調與合作、政策研析與未來規劃等重要成果,向各國政府代表進行報告,以彰顯我政府積極參與國際社會,並持續關注全球公共衛生議題,以實際行動落實國際社會的各項呼籲與宣言,開創我國心理衛生與國民健康的新紀元。 
世界衛生組織調查報告指出,全球每三名女性至少就有一位曾遭受親密伴侶或非親密伴侶的一次身體性暴力或性暴力,被謀殺的女性中,38%遭親密伴侶殺害,15至19歲曾有親密關係的少女中,近30%曾遭受親密伴侶施暴,顯見婦女及女童生命早期即已受暴力行為威脅,因此也呼籲各國應正視並及早展開有關暴力行為的盛行率、風險因素及結果等相關數據的調查與研析,採取監測預防與因應規劃,為暴力受害者提供醫療、心理、社會、經濟與法律援助以及復健服務。 
本(67)屆世界衛生大會特別呼籲國際社會應重視婦女與女童遭受暴力的問題,促請各會員國針對性別不平等與促進女性權益這兩項造成暴力的根本原因,規劃有效的因應政策並採取實際的行動。另再強調暴力受害者除身體遭受傷害與致死,也往往導致精神衛生問題與非傳染性疾病等問題,使受暴者終其一生更容易出現情感、行為與身體健康問題,這些結果對婦女及女童的衛生健康及其家庭、社區與整個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政府應與民間婦女等人民團體,積極展開跨部門的暴力防治行動與後續社會復健等工作。 
台灣高度重視婦女遭受暴力的問題,積極落實婦女權益保障的各項推動工作。1997年公布實施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次年公布實施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啟保障婦幼人身安全的新里程,更在2002年陸續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多項法規,分別落實由職場、校園及一般場域規範性騷擾防治及救濟制度的法治基礎。台灣也遵照多個聯合國大會決議與國際社會的相關宣言,特別是婦女及女童的受暴問題,制定了保障婦女權益的政策,在最高的行政機構設置獨立的性別平等處,將「消除對婦女一切行事歧視公約」(CEDAW)法制化並適時融入各公部門的政策規劃,明訂各項定期的考核指標與跨部門的會議。 
去(2012)年衛生部門的組織改造已將原來負責婦幼等弱勢族群照顧與社會福利的若干部門,進行功能上的整併,新成立的衛生福利部,不但強化婦女醫藥衛生,同時又可兼顧社會福利,有助於未來推展預防暴力發生以及提供受暴婦女的必要服務。預防工作自小學教育開始紮根,減少孩童接觸暴力,宣導性別平權觀念,提高並保障婦女經濟與從政的地位,消除婦女在就學、職場與公共設施上可能存在的一切不平等待遇。對於受暴婦女可能發生低出生體重的嬰兒、流產、憂鬱與愛滋病等衍生各項問題,提供即時與妥適的醫療處置、精神衛生、心理輔導、社會援助、經濟支持、法律諮詢與人身保護等後續復健治療服務,使受暴婦女得到全人關懷服務與保障其基本人權。 
台灣支持聯合國各項針對婦女及女童受暴的防治工作與承諾,衛生福利部願意扮演關鍵的角色,激勵並加強協調跨部門的合作行動,建置反性別暴力的資源網站(TAGV)、積極規劃並擴大預防在校學生約會遭受暴力的教育宣導、蒐集並研析各種暴力相關的數據與證據、研發預防與各項服務方案、促進與保護受暴婦女及女童的法律與政策、持續提供24小時保護專線與通報諮詢服務、免費提供施暴者關懷專線服務與多元處遇輔導方案及強化提供處遇人員的專業知能與訓練,進一步降低暴力所導致的公共衛生、社會安全與經濟代價等衝擊。 
我國政府對於暴力防治、性別平等與國人的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預防與治療,向來不敢懈怠,除與時俱進持續研修「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與「兩性工作平等法」等防暴相關法令外,各部門更持續挹注經費推動,積極整合民間及政府相關資源,以建構一個全人照護、人權保障及衛生醫療與福利服務並重的優質健康生活環境,提升國人的心理健康,提供兼具連續性、綜合性及完整性之心理健康服務,以促進國人心理健康,提升民眾的幸福感。本次參與世界衛生大會,已讓國際社會了解我政府在心理衛生、暴力防治與性別平權等方面長期的努力與傲人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