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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國民年金資訊

  • 資料來源:國民年金監理會
  • 建檔日期:105-05-09
  • 更新時間:113-02-27

依行政院103年2月14日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國民年金法各該規定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投資及運用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轄;其他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 有關國民年金保險基金運用情形,請連結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首頁 >業務專區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網址:https://www.blf.gov.tw/8812/8945/8983/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