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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爭議審議案件處理流程

  •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
  • 建檔日期:102-06-21
  • 更新時間:110-05-11

醫療費用爭議審議案件處理流程

流程圖說明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不服健保署複核核定
提起爭議(本部):本部審查程序是否符合,如程式不合,退回申請人補正(20天)。
如涉及醫療專業,請醫療專家初審後提委員會議審定;申請人不服審定結果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