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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於104年2月、6月及10月受理申請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及從事社會工作業務年資審查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4-02-13
- 更新時間:104-02-13
為配合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申請部分科目免試資格審查,衛生福利部訂於104年2月、6月及10月受理申請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及從事社會工作業務年資(以下簡稱社工年資)審查案件,受理期間為各該月之起訖日期間,相關申請資訊及表件,申請人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http://www.mohw.gov.tw/cht/DOSAASW/DM1_P.aspx?f_list_no=112&fod_list_no=0&doc_no=48086)下載,並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本部,本次於104年2月所收申請案,預定於3月31日前寄發申請人審核結果。
本部為落實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維護民眾依社會工作師法取得社會工作師證照之權益,配合考選部所定社會工作師相關考試規定,訂定「辦理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及從事社會工作業務年資審查要點」,並依該要點第11點規定,於每年2月、10月及配合考選部增辦專技社工師考試期程,受理申請社工年資審查案件。
社工年資審查初審作業由本部委託社會工作專業團體辦理,初審結果經本部召開社工年資審查小組複審會議審定後,再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自86年起迄今已召開62次委員會議,共計複審9,261件,通過7,751件。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李美珍司長表示,民眾如取得由本部核發之社工年資5年以上合格之證明文件,即可逕向考選部申請辦理高考專技社會工作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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