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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現況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3-09-18
  • 更新時間:112-02-16

社會救助現況

我國社會救助,係秉持「主動關懷,尊重需求,協助自立」原則,依據「社會救助法」之規定,辦理各項社會救助措施,使貧病、孤苦無依或生活陷入急困者獲得妥適之照顧,並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自立,及早脫離貧窮困境,保障國民基本生活水準,減緩所得差距之擴大。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社會救助,分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目前各級政府對低收入戶採行之服務措施,包括提供家庭生活補助費、兒童生活補助、子女就學生活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部分負擔醫療費補助、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教育補助、輔助承購或承租國宅、住宅借住、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救助。另為提昇低收入者之工作能力,並輔以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創業輔導、以工代賑等積極性之服務,以協助其自立更生並改善生活環境。此外,也持續辦理災害救助、急難救助、醫療補助、遊民收容輔導等工作,協助民眾解決生活急困及滿足其基本生活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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