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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7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社會工作人員保險及風險工作補助計畫」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9-06-20
  • 更新時間:109-06-20

一、為保障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本部運用109年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社會工作人員保險及風險工作補助計畫」(計畫編號:1091B2048),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以下稱社工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

二、補助對象:全國任(僱)用社工人員之「私立機構」(含醫院、學校)、立案「民間團體」。所稱社工人員為符合下列其中任一項者,不符者不予補助: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
(二)職稱含「社工」之人員。

三、申請暨投保作業:
(一) 保險期間:自民國109年7月1日零時起至民國109年12月 31日止。申請加保需於每月15日前提出申請,經核保通過,於次月1日生效。最遲投保日期為109年11月15日前(109年11月1日至15日申請之單位,保險期間自109年12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二) 請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錄任(僱)用之社工人員資料及保費補助額度(網址:https://sasw.mohw.gov.tw/mosw,路徑:首頁登入→社工人力管理及分科分級訓練→新增「個人資料」、「專業背景」、「服務資歷」、「意外傷害保險」。尚無帳號之民間單位,須於首頁點選「『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各級單位帳號申請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帳號申請」,操作方式請參考首頁「登入操作說明→常見Q&A」、「社工人力操作手冊-分科分級(民間單位)」。本流程係由民間單位為所任(僱)用之社工人員登錄,非由社工人員各自登錄,因涉個人資料保護,建議由人事或資深人員操作。系統操作疑問請洽威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2-77447126,保費補助額度請見和泰產險網站:http://www.hotains.com.tw/)。
(三)請備妥本部委託廠商和泰產險「全國社工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公費版要保書、投保暨在職名冊、加保同意書、在職身分證明文件等,逕送該公司各區收件窗口,完成申請(由民間單位送件,不接受個人申請,並自行與保險公司窗口人員聯繫,確認文件是否有缺漏。)

四、審核作業:和泰產險每月將核保通過名冊送本部,本部審核確實登錄社工人力系統之民間單位予以補助,保險費逕匯至和泰產險;經審查無登錄,且接獲本部通知期限內亦未完成補登者,本部不予補助,並轉請和泰產險通知由該申請單位自費補繳保費。

五、請務必持續於本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即時更新社工人員被保險人個人資料及服務狀態等相關資料,倘社工人員離職,應予註記並主動告知承保單位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並請該離職社工員需轉請新任職之單位登錄前揭系統並更新在職情形。

六、本案保障範圍限社工人員執行職務期間,有關加退保流程、理賠流程、理賠範圍、保險費金額、要保書、投保暨在職名冊、加保同意書等相關資訊與表單,請詳見和泰產險網站(網址:http://www.hotains.com.tw,路徑:和泰產險首頁-產品櫥窗-全國社工人員團體保險)。

七、已獲本部本(109)年度推展社會福利經費補助「專業人員意外保險費」或公益彩券回饋金提升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計畫補助「執業安全保險費」之民間單位社工人員,不得重複申請本保險補助(獲補助之民間單位,仍須至本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錄受補助人員資料,始可核銷)。

八、本案相關申請流程可參考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路徑: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社會工作-活動看板-社會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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