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法定職掌如下: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救助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二、遊民服務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三、災民收容體系與慰助之規劃及督導。
四、急難救助及公益勸募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五、社會工作專業與人力資源、社區發展及志願服務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六、社政業務系統與社會福利諮詢專線之規劃、管理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社會救助及社會工作等事項。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法定職掌如下: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救助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二、遊民服務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三、災民收容體系與慰助之規劃及督導。
四、急難救助及公益勸募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五、社會工作專業與人力資源、社區發展及志願服務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六、社政業務系統與社會福利諮詢專線之規劃、管理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社會救助及社會工作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