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計畫受理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本(111)年度前已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本(111)年度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核定日起至111年8月12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後,經通知補正文件,應於通知日起一週內完成補正,逾期視同放棄。
一、補助計畫受理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本(111)年度前已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本(111)年度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核定日起至111年8月12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後,經通知補正文件,應於通知日起一週內完成補正,逾期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