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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08年度補助在職非社工人員進修社會工作學分費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8-07-22
  • 更新時間:108-07-29

       為鼓勵需透過修習學分班課程取得考試資格,應給予適度支持使其繼續留任社工職場,爰補助已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民間社福團體(機構)服務卻未有報考社會工作師資格者之在職人員進修學分費,強化我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

補助對象:

       服務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民間社福團體(機構)在職且未具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因補足學分而取得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

繳交資料:

      1、申請表及計畫書各一式2份(請依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申請表格式辦理)
      2、在職服務證明,並載明工作項目等內容。
      3、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之修畢學分合格證明影本或相關證明。
      4、未取得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資料前,已修畢之學分證明。
      5、其他證明資料。

相關諮詢請洽:曾先生 02-8590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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