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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重申積極維護社工勞動權益 呼籲勞雇雙方以理性溝通建立信任關係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8-03-20
  • 更新時間:108-03-21

衛福部重申積極維護社工勞動權益

呼籲勞雇雙方以理性溝通建立信任關係

    衛福部對於新女性聯合會於勞資爭議協調期間解僱相關社工一事,深表遺憾。本部再次重申,社會福利服務是高度勞力密集之工作,社工服務尤為福利服務品質的重要關鍵,本部相當重視社工之勞動權益保障。

    本部近來逐一推動各項維護社工勞動權益工作,且社會福利服務行業自87年7月1日即適用勞動基準法,本部持續要求用人單位應依勞動及人事相關法令核實編列並發給人事費用、遵守勞動法規。若社工於職場遭遇不當勞動對待或有勞動爭議情事,可檢附相關事證向本部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臺提出申訴。受理後即依流程函請用人單位之管轄機關查明案情,視案情需要協請勞動部等機關協辦,並追蹤辦理情形。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持續督考各受委託及補助單位,落實維護社工勞動條件。

    本部不僅重視與民間之夥伴關係,也呼籲社工與雇主以理性溝通建立信任,勞、雇雙方共同合作提升社工勞動權益,提供社工人員合理的工作環境,確保弱勢民眾之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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