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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認定作業規定修正及115年申請簡章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5-04-24
  • 更新時間:115-04-24

一、115年度申請合格訓練組織認定受理期間:

(一)新申請者:自115年4月30日起至115年6月29日止。

(二)展期申請者:自115年7月16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

線上申請以申請日期為憑,紙本以郵戳為憑。

二、效期於今(115)年12月31日前屆滿者,請依申請簡章規定於受理期間內提出展期申請。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

請申請單位至「衛生福利部社福機構暨專業人力管理資訊系統」(https://swip.mohw.gov.tw/swipPublic/),以申請單位之機構帳號,點選「PM120-機構資料」功能 > 進入「社工專區」分頁 > 選擇「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進行線上申請,並上傳應備文件。(請參考線上操作流程)。

倘因系統問題致無法線上申請者,始得改採書面申請。

四、申請合格訓練組織相關文件問題請洽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02-27657068。

    社福系統機構帳號問題請洽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張小姐02-85906631。

    社福系統申請合格訓練組織操作問題,請洽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劉小姐02-8590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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