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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計算及收據

  • 資料來源:統計處
  • 建檔日期:110-05-03
  • 更新時間:110-07-08

申請費用係依據「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計算

  1. 外釋資料(非臨場使用)係依據每檔大小計費,以百萬位元組(MB)為計價單位。
  2. 資料代處理分析費為NT$7,500/每4人時。
  3. 臨場使用費用如下圖所示。

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

費用收據

  1. 申請案於收到繳費通知後4周內至銀行繳款,匯款資訊如下:

銀行帳號:262635   中央銀行國庫局
戶名:衛生福利部301專戶
(並請註明收據抬頭及聯絡人、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規費 案件序號:               )

  1. 完成繳費後,將匯款單據傳真至衛福部統計處陳先生收

傳真:02-8590-6049
電話:02-8590-6812

「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下載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S/cp-2498-56987-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