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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裡,委屈難以求全,勇敢尋求協助,一起還給孩子一個沒有驚懼的童年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5-07-25
  • 更新時間:105-07-25
昨(24)日凌晨屏東縣發生一起兒子弒父的人倫悲劇,據瞭解,犯下殺人案的孩子係因長期隱忍父親對母親家暴辱罵,前晚深夜因難以忍受父親再度辱罵,挺身維護母親反遭拳腳相向後,失手將父親刺死。這樣的悲劇其實近年亦時有所聞,三年前彰化縣一位大學生因自小目睹父親酗酒又對母親家暴,憤而持刀刺父致死,而兩年前,高雄市也發生成年的孩子因受不了父親對母親家暴二十年,還常磨刀恐嚇要殺母親,憤而持刀殺害父親,實務上發現,這樣的家庭往往十幾二十年來皆長期處於暴力風暴下,卻因為傳統道德的束縛、委屈求全的迷思,用隱忍來面對暴力,未曾對外求助,而忽略了孩子長期目睹家庭暴力所帶來的身心創傷,因此,衛生福利部呼籲受暴別再委屈求全,唯有勇敢尋求協助才有機會終止暴力循環。
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雖然外表未有明顯傷痕,但經常性的生活在暴力陰影下,對身心的影響如同滴水穿石般,可能對其造成生理、情緒、行為和關係上的影響。除了常見的噩夢、失眠和無法專心以外,在國內外的研究也發現,目睹暴力所造成的社會心理適應不良,可能會影響兒童的腦部發展甚至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絕望想死的念頭等;此外,於青少年時期,目睹家庭暴力的經驗則可能造成各種內在與外顯的行為,甚至可能有自殘、自傷的傾向,然而,在各種負面影響外,研究亦發現,倘若能對目睹家暴的兒童和少年即時提供正向的支持和相關保護,他們絕大部分可以培養出內在復原力,得以扭轉家庭暴力傷害的生命逆境,發展出不一樣的人生。
因此,為彰顯家庭暴力防治法積極防治暴力代間擴散之精神,周延被害人保護,104年通過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將「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少年」納入保護令範疇,而為積極協助在家庭風暴下的孩子能獲得正向支持與保護,政府亦投入相當資源,支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發展對目睹家暴兒少的評估輔導服務,倘若接獲通報案件中,發現家庭裡有目睹暴力的兒童少年,即啟動評估輔導機制,除此之外,如為學齡期間的孩子,透過社政單位與校方的聯繫機制,啟動校園關懷輔導,這些專業的協助與處遇,不只單單協助目睹兒少本身,也從孩子的家庭功能、生活環境著手改變,減少目睹家暴帶來的傷害。
家庭暴力由於家庭成員關係與發生場域的隱密性,往往較不易為外界察覺,但長期隱忍,家庭暴力的傷害可能會重複發生,嚴重程度也可能隨著時間加劇,傷害孩子的身心發展。因此,本部再次呼籲面對家庭衝突與壓力及早尋求專業協助,就有機會減少發生暴力傷害,讓社政、警政等資源介入輔導,且透過聲請民事保護令獲得保護外,更可讓加害人有機會接受強制性的戒酒、戒癮治療或認知輔導教育。而民眾若知悉身旁的親友、鄰居、孩子遭受家庭暴力威脅,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進行通報或諮詢,及時制止暴力傷害持續擴大,您的一個小動作,可能即時挽救一條生命,家庭暴力問題需要社區民眾每一個人的力量,才能有效防治,希望大家守望相助,一起還給孩子一個沒有驚懼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