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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安全網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6-04-07
  • 更新時間:107-07-11

壹、前言
有鑒於家庭暴力事件的複雜性,及兩造關係的特殊性,使得家庭暴力成為高盛行率及高再犯率之犯罪類型,倘若未適當介入處理,加劇之暴力循環也可能導致家庭暴力事件惡質化,造成無法挽回之家庭悲劇。為落實防制家庭暴力行為與保護被害人權益,及落實家庭暴力事件危險評估,及早辨識高危機個案,希望透過召開高危機個案網路會議,加強跨域協調整合機制,強化資源統合運用,確保被害人安全及預防再犯。


貳、目的
一、掌握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實施概況。
二、彙整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之相關經驗,作為檢討修正該計畫內容之參考。
三、廣為蒐集意見,做為建立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成效評估指標之參考。
四、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與保護被害人權益,透過社政、警政、教育、衛生、司法、勞政等跨單位間之分工與合作,建構綿密之防治網絡,建立以家庭為中心之服務,達到「落實高危險評估、對抗家暴再犯危機、建置家暴安全防護網」。


參、目標
一、建立及發展防治網絡共同使用的案件處理流程與風險評估工具,提升防治網絡成員能區辨被害人安全上出現危機的敏感度。
二、發展家暴安全服務防治措施,擬訂以個案為中心的安全計畫,有效對個案進行高風險、致命危險性篩檢,透過個案研討會議,資訊分享,加速對高危機個案回應,提升被害人及其子女與家人之安全,降低個案致命危機。
三、掌握加害人的危險因素,加強司法機關逕行拘提逮捕及刑事附條件命令之運用,提升法院核發加害處遇計畫保護令,強化家暴加害人認知輔導教育及酒癮戒治處遇服務,阻絕暴力危險因子,避免家暴事件再犯。
四、建構在地化防治網絡整合資源服務模式,提供被害安全服務計畫及家暴加害人處遇方案,建立防治工作的連繫與合作機制。


肆、執行狀況
一、98年擬定「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協調整合社政、警政、教育、衛生、司法、勞政等單位,建立跨越分工合作,落實危險評估,及召開高危機個案網路會議,以建構綿密之防治網絡,強化被害人保護,98年計有台北市等10個縣市加入。
二、99年賡續擴大補助範圍,計有22個縣市參與試辦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為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本部另訂頒「99年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督導計畫」,由本部籌組中央督導小組,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參與並建立督導委員名冊,提供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名冊敦聘專家學者擔任督導,定期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召開之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及個案研討,協助督促落實安全網計畫。
三、100年度賡續督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為掌握地方政府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之具體績效,作為後續是否繼續推動之衡量基礎,本部於100年辦理成效評估計畫,為建立適宜之評估指標與資料蒐集之辦法。
四、101年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特辦理「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成效評估巡迴座談會」,邀請王珮玲及劉淑瓊老師根據100年完成之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成效評估計畫為依據,至各縣市進行分享,協助其檢視及改善相關問題,並提供其他縣市經驗供其參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