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辦理年度:103年
開發(研究)目的: 為了防止兒少再次受虐並提升家庭照顧及保護兒少的功能,兒少保護事件經通報及調查評估後,認為兒少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詔告之人確實對對兒少有不當對待情形,地方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應對兒少家庭實施家庭處遇計畫,包括 家庭功能評估、親職教育、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與維護兒少或其家庭正常功能有關之協助及福利服務方案等,爰協助兒少保護社會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化評估,發展以家庭需求為基礎之處遇計畫及策略,爰辦理本計畫,研發兒少保護家庭處遇標準化服務流程及家庭功能評估指標等。
研究結論(效益):
一、提出我國兒少保護家庭功能評估表,以復原力的概念為基礎,從家庭系統、家庭成員關係、只要照顧者及施虐者因素及兒少保護因子等四大面向,綜合評估家庭的優勢與需求,據此擬訂處遇計畫。該家庭功能評估表自105年7月1日起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受理兒少家內虐待事件進行家庭處遇工作時,全面施行。
二、編印兒少保護家庭處遇服務評估決策模式工作人員服務手冊,提供兒少保護社工於執行家庭處遇計畫工作時,得參考應用該手冊作為引導,確保兒少保護家庭處遇服務品質之一致性。
三、辦理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有關家庭處遇服務之教育訓練,包括2場次種子人員培訓,2場次初階訓練及3場次進階訓練與1場次國際研討會等,計有450人次參與,有助於一線兒少保護社工人員學習使用上開家庭功能評估表與研擬家庭處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