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遭受家庭暴力時,應該要: 1. 保護自己,避免激怒對方,儘可能不還手。 2. 馬上前往醫院驗傷。 3. 拍照存證,讓法官清楚知道家庭暴力發生當下被害人所受的傷害情狀。 4. 找到其他可以出面作證的人,因為驗傷單只能證明被害人身體受有傷害,但無法證明是加害人動手打的。 5. 要盡量錄音,想辦法錄下加害人親口承認曾經動手打人的事實。 6. 向警方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備案,如果要提出告訴,必須在暴力事件發生後六個月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