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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四等親以內的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呢?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6-03-07
  • 更新時間:109-08-13

直系、旁系、血親、姻親定義:

1、直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親、子女此類親屬關係。

2、旁系:指直系以外之親屬。

3、血親:具有事實上血緣聯繫之親屬,及法律上血緣聯繫(收養)之親屬。

4、 姻親:指血親之配偶,如兄弟姊妹的配偶;配偶之血親,如丈夫或妻子之父母或兄弟姊妹;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如丈夫或妻子的兄弟姊妹的配偶。

親等計算方式參考下方家庭關係圖,圖中的一條線即代表一個親等,舉例說明:

  (1)我與父母親為一親等。

  (2)我與姐姐為二親等 (我到父母為一親等,父母到姐姐再一親等,加起來為二親等 )。

  (3)我與表姐弟為四親等。(我到母親為一親等,母親到外祖父母再一親等,外祖父母到舅舅為再一親等,舅舅到表姊弟再一親等,加起來為四親等) 。

  (4)父親與外祖父母因婚姻關係而互為一親等。

  (5)母親與伯父因婚姻關係而互為二親等。(母親到祖父母為一親等,祖父母到伯父再一親等,加起來為二親等)。

  (6) 我的配偶與我的姑姑為三親等。(配偶與我的父母因婚姻關係為一親等,父母到祖父母再一親等,祖父母到姑姑再一親等,加起來為三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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