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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資源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4-09-26
  • 更新時間:114-09-26

為促進精神障礙者及精神病人能順利連結各項就業資源,勞動部提供相關資訊及業務聯繫窗口如下:

為協助精神障礙者及精神病人就業,勞動部於111年9月30日訂定精神障礙者就業服務計畫 ,前開對象如有就業意願與就業能力,勞政單位將依個案情形提供多元就業服務(勞政單位辦理促進精神障礙者就業、跨網絡資源聯繫窗口如附表1)。

一、一般性就業服務:

  1. 由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以「單一窗口」、「固定專人」及「一案到底」方式,提供就業及職業訓練諮詢、就業媒合、就業促進研習,及運用多元就業促進工具,協助進入職場,如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多元培力計畫、臨工津貼、鼓勵雇主僱用之僱用獎助津貼等,就服員並將視個案情形轉介相關單位。
  2. 各項就業促進工具簡介:https://orsd.wda.gov.tw/employmentResources/employment_promotion_tools
  3. 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service_location.aspx

二、職業重建服務:

  1. 對於有就業困難,但能力不足以直接進入職場工作的精神障礙者及精神病人,地方政府勞政單位設有職業重建服務窗口,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整合相關資源,包括:強化個案職前準備、視需要安排進行職業輔導評量,再由支持性就服員陪同面試及入場進行職場輔導;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並可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2. 各項職業重建資源可參閱身心障礙者就業資源網(https://orsd.wda.gov.tw/employmentResources)。
  3. 職務再設計資源:透過職務再設計補助及專業諮詢輔導等措施,協助身心障礙者克服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每一名勞工每年職務再設計補助金額,最高以10萬元為限,若涉及工作環境調整,由雇主提出申請,但部分就業輔具得由身心障礙者個人提出申請。申請網站:https://jobacmd.wda.gov.tw/DJOB_WEB/
  4. 如須使用職業重建服務,可洽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窗口(附表2)。

三、勞動部推動「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

  1. 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參考國內外會所模式,自110年起補助地方設置「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提供精神障礙朋友聚會與活動場所,建立社群支持網絡。
  2. 勞動部於112年起推動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對於成立1年以上且個案數達40人之據點,補助地方政府於據點內設置就服員,113年計補助8個地方政府結合12個協作據點推動就業服務(如附表3),為有就業服務需求之個案擬定個別化就業服務計畫、提供職前準備課程或方案、參與職場學習及就業適應開發,就業機會及職場輔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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