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辦法第2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公開徵求112年度「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計畫」,需求說明書請至本部網站下載。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團體、組織,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8日止,檢具公文及需求書規定文件,送達所在地衛生局初審,如未能於期限前送達(以所在地衛生局收文日為準,非以郵戳為憑),則不予受理。
依據: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辦法第2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公開徵求112年度「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計畫」,需求說明書請至本部網站下載。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團體、組織,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8日止,檢具公文及需求書規定文件,送達所在地衛生局初審,如未能於期限前送達(以所在地衛生局收文日為準,非以郵戳為憑),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