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司組織架構圖說明: 第一層:司長 第二層:副司長 第三層:專門委員、簡任技正 第四層: 第一科:心理健康促進 第二科:精神疾病防治 第三科:成癮防治 第四科:特殊族群處遇 第五科:司法精神醫療 第六科:緊急精神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