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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申請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審核結果

  •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建檔日期:107-11-30
  • 更新時間:108-04-10

一、依據107年11月15日本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複審小組委員會議決議,核定結果詳如附件審查結果一覽表,補助計畫執行期程自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請受補助單位配合核定補助項目及金額修正年度實施計畫,並於108年1月18日前報部核定。

三、本案本部業依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納入本部社會福利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內辦理,將另案通知掣據領款。

四、本案補助計畫請依預定完成日期辦理,並於計畫執行完成15日內,依所核補助項目及經費檢具支出憑證、填報「接受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經費執行概況考核表(請於備註欄說明受益人數及人次,且須區分男性、女性之比率)」,併檢附本函與核定表影本、賸餘款(支票受款人請載明衛生福利部,並個別註明經常門、資本門金額)、成效報告、完整成果報告等相關資料,報送本部辦理核銷結案。

五、領取專業服務費之專業人員,應具社會或心理相關科系要件(詳參本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所公告專業服務費補助基準),並於請款及核銷時檢附相關學經歷資格證明文件或加給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倘若無相關證明文件,專業人員將以每月3萬4,000元、專業督導人員以每月3萬8,200元核算。

六、餘相關規定,請依本部107年11月30日衛部心字第1071761969、1071761969A號函所示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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