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法第28條及醫療法施行細則第16條。 公告事項:「112年度精神科醫院評鑑第1次評定合格名單」(如附件),計有培靈醫療社團法人關西醫院等3家醫院,評鑑合格效期均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共計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