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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及精神護理之家評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因素調整

  •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1-05-03
  • 更新時間:111-05-03

公告事項:

一、今(111)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及精神護理之家評鑑作業,原則上暫停辦理1年,評鑑合格效期內之機構,其合格效期配合展延1年。

二、未有評鑑合格效期之機構,但有意願且迫切需於111年度評鑑者,視情況個別安排實地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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