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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16日止受理申請

  •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建檔日期:107-05-30
  • 更新時間:108-04-10

一、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小組第11次委員會議決議,為簡化作業、縮短審議時間,並適度維持計畫競爭評比機制,於「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所定用途之前提下,應訂立用途主軸,俾建立下年度受理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請分配之依據及政策目標。有關108年度本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主軸計畫計6項(詳如附件),請依主軸計畫項目提送申請案。
二、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至107年7月16日截止,屬地方性之申請案件,請務必於107年7月2日前送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轉;申請時請檢附申請表及計畫書各1份。
三、為符公益彩券回饋金不作為替代財源之原則,並符合本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業務主管範圍,以下三類案件請勿遞案申請:
(一)與本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相同性質者。
(二)已於地方政府社會局(處)、衛生局108年度及以前年度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編有預算辦理之計畫。
(三)非本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主管業務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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