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精神復健機構及精神護理之家應以防疫工作優先,且考量相關評鑑工作,將牽動是類機構內醫事等專業人員投入防疫工作,為減少機構負擔,使機構安心、專心及全心投入抗疫工作,爰已於111年5月3日公告調整今(111)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及精神護理之家評鑑辦理機制如下:
(一) 停辦1年:111年度停辦;評鑑合格效期內之機構,合格效期展延1年。
(二) 個案處理:未有評鑑合格效期之機構,但有意願且迫切需於111年度評鑑者,視情況個別安排實地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