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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精神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4-04-02
  • 更新時間:114-04-02

依據:護理人員法第23條之1、第23條之2及護理機構評鑑辦法。

公告事項:旨揭公告內容,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路徑:首頁/公告訊泉或首頁/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心理健康司/精神疾病防治/精神照護機構評鑑相關業務)下載及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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