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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8-04-09
  • 更新時間:112-11-17

當醫療爭議發生時,若病方對醫療過程有疑義,可先與醫療院所溝通。如經溝通後,認為仍需要公正第三方介入時,可至醫療院所所在地衛生局尋求協助。衛生局協助過程中,主要是提供醫病溝通管道,由醫療專業人員與法律專業人員共同合作,針對醫療爭議案件進行協調處理,並適時加入專家評析意見,以提供民眾公正意見,促成爭議雙方和解減訟止紛,並不作有無過失之認定。

醫病雙方溝通時是否需要第三方介入,均取決於當事人之意願,並由雙方自行提出;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當事人欲循訴訟程序處理雙方糾紛,亦可向司法或檢察機關訴請審理,並依相關法定程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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