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4日院臺衛字第1131014889號函核定之中醫藥振興計畫(111-115年)。 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1日下午5時止。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資格之機構,請檢具公文及申請作業須知規定文件,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提出申請,如未能於期限前送達,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