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醫藥發展法」第7條第1項第1款及「中醫藥發展獎勵或補助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之申請作業說明書,請至本部官方網站之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7日下午5時止(本部收文為憑)。 三、申請方式:請申請單位以正式公文檢送計畫申請書一式8份,函送本部提出申請,逾時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