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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禁止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指定之鹿慢性消耗病發生國家輸入中藥材鹿茸(角)、鹿鞭及鹿角膠」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12-03-20
  • 更新時間:112-03-20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七十六條。

三、預告修正旨揭公告內容為「禁止自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rld Organisation for Animal Health)公布之鹿慢性消耗病發生國家輸入中藥材鹿茸(角)、鹿鞭及鹿角膠」,並自公告發布日生效。

四、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 https://www.mohw.gov.tw/mp-1.html)、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網頁(路徑:本部網站>法令規章區>中藥業務相關法規>修法預告、草案)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鑑於本案對民眾健康影響甚鉅,為避免有安全疑慮產品輸入境內,維護中藥用藥安全,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7樓
(三)電話:(02)85907261
(四)傳真:(02)85907075
(五)電子郵件:cmhhsin@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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