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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西洋參及紅耆含異常物質之限量標準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2-06-10
  • 更新時間:106-02-24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署授藥字第1010001634號 主旨:預告西洋參及紅耆含異常物質之限量標準。 公告事項:  一、西洋參及紅耆含異常物質之限量標準(草案)如下,本案另載於中醫藥資訊網(網址:http://www.ccmp.gov.tw),「法令規章區/藥品查驗相關法令」網頁。 (一)西洋參:總重金屬20 ppm、砷2 ppm、總BHC 0.9 ppm、總DDT 1 ppm及總PCNB 1 ppm。 (二)紅耆:總重金屬10 ppm、鉛5 ppm、鎘0.3 ppm、汞0.2 ppm、銅20 ppm、砷2 ppm、總BHC 0.9 ppm、總DDT 1 ppm、總PCNB 1 ppm及黃麴毒 素15 ppb。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逾期視同無意見。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雙城街6號 (三)電話:02-25872828-214 (四)傳真:02-25994287 (五)電子郵件:ywen@ccm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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