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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境內販售之「臺灣鎖匙牌特效風濕骨痛靈」藥品,國內未曾核准製售-並籲請民眾不要購買及服用來源不明之藥品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98-07-17
  • 更新時間:106-05-25

新聞摘要: 日期:98.07.17單位:中藥組 編號:980012 根據網路訊息,香港境內販售宣稱由臺灣惠民大藥廠出品之「臺灣鎖匙牌特效風濕骨痛靈」藥品,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接獲相關訊息,立即查證國內並未核准製售是項產品,且國內並無前述名稱之中藥廠。 倘有廠商非法製造情形,核屬藥事法第20條1項1款之偽藥;輸入或販售情形,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應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在此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中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於國外旅遊,亦應確認所購買產品為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所核准販售,以確保己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