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4日院臺衛字第1131014889號函核定之「中醫藥振興計畫(111-115年)」。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之申請作業須知,請至本部官方網站之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下午5時止(本部收文為憑)。 三、申請方式:請申請單位以正式公文檢送申請計畫書一式8份,函送本部提出申請,逾時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