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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頒修正「民俗調理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11-01-06
  • 更新時間:111-01-11

依據:111年1月4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肺中指字第1103700894號函。

說明: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7月23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417號函,自即日起不再適用。

二、相關資訊請至民俗調理專區>「民俗調理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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