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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加味生化湯」藥品之有關事宜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81-01-21
  • 更新時間:114-04-30

發文日期:81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衛署藥字第8117468號

主旨:公告「加味生化湯」藥品之有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加味生化湯」藥品(收載於中國醫學大辭典第五方),其處方成分為:「川芎、當歸、黑薑、肉桂、吳茱萸、砂仁、甘草」,經評估果,效能為:「溫中散寒」,適應症為:「產後勞傷風寒、胃脘痛」,並應加註:「注意事項:本方係調理產後勞傷風寒,與傳統一般生化湯用於消瘀通滯、惡露未盡者不同。」。
二、持有該處方藥品許可證之廠商,應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前辦理適應症變更登記手續(毋須繳納變更登記審查費用)。其標籤、仿單、外盒之效能、適應症暨加註注意事項,亦應同時修正刊印,向本署藥政處報備,逾期未辦理者,依藥物藥商管理法有關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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