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公告「台灣傳統藥典」第二版,並將「台灣傳統藥典」更名為「臺灣中藥典」,自102年4月1日起實施。
內容: 主旨:公告「台灣傳統藥典」第二版,並將「台灣傳統藥典」更名為「臺灣中藥典」,自102年4月1日起實施。
說明: 一、「臺灣中藥典」第二版係由行政院衛生署中華藥典編修委員會中藥集小組編纂,內容收載三百種中藥材品項,凡供製造、輸入之中藥材,其品質與規格需符臺灣中藥典第二版之規定。 二、尚未收載於「中華藥典」及「臺灣中藥典」之藥材,仍應依藥事法相關規定,確保其品質及規格,以保障民眾中藥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