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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氣丸將以「中醫師處方使用」類別來管制!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95-11-09
  • 更新時間:106-05-26

肥氣丸為中藥成方名,處方源自於典籍李東垣方。目前,依據此方通過衛生署審查之成藥藥品許可證計有19張(附件1),其適應症為:「治肥氣」。「肥氣」於中醫名詞術語大辭典中註釋為:「古病名。五積病之一,原肝之積(難經、五十六難)。左?下有腫塊突起,狀如覆杯,久則咳嗽嘔逆,脈弦細。本病多由肝氣鬱結,瘀血停聚所致。類于脾臟腫大等疾病」,因此,「肥氣」與「肥胖」的醫學意義不同。 由於處方中含有「製川烏」、「巴豆霜」等毒劇類藥材,基於該類產品之用藥安全性考量,且為避免業界取巧及誇大,導致消費者將該類產品誤認為減肥藥。故於95年11月6日發布行政院衛生署令:訂定「肥氣丸(含加減味)之成藥藥品許可證『類別』應變更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作業規定」(附件2)。 依上開規定,原核發肥氣丸(含加減味)之成藥藥品許可證「類別」均應變更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並應於其標籤、仿單及外盒應加註:「處方內含毒劇類藥材,宜謹慎使用」等字樣,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