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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購服來路不明之偽中藥 以免花錢又傷身!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98-06-24
  • 更新時間:106-05-25

新聞摘要: 日期:98.06.24單位:中藥組 編號:980009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受理消費者委託送檢「中藥摻加西藥及含重金屬」檢測,其檢測結果發現:檢測出中藥摻西藥的產品,大多數為來路不明之偽中藥。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醒民眾,我國中藥廠已全面實施GMP制度,製藥業技術已趨成熟。中醫方面也不斷提升服務品質,目前國內已有超過2500家中醫診所,且大部分屬健保給付範圍,民眾就醫十分便利。因此,呼籲民眾,有病應循正規醫療體系就醫,不應捨近求遠而亂服偏方或聽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免延誤病情,並危害自身的健康。對來路不明之產品,應立即丟棄勿服用,不需再行送驗,以免浪費金錢。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向極重視,近十年來每年皆動員各地衛生機關,配合中央之禁絕偽藥及所謂「偽中藥」之行動,執行各種專案及聯合稽查行動,鎖定地攤、夜市等非法販售場所與中藥房、藥局及第四台購物中心,進行全面性之清查;同時監控平面媒體與電視、電台之藥物廣告,全力打擊不法。然而,衛生機關之人力與經費非常有限,消費者如果仍不改變不良的用藥習慣,還留存著「迷信誇大不實廣告」、「諱疾忌醫」、「病急亂投醫、胡亂抓藥」、「信鬼神、找密醫、尋偏方」、「把藥品當贈品,自認為有療效的藥物推薦給親朋好友」等錯誤之觀念,將給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藉著摻假藥物,危害善良的就醫者,賺足不法的黑心錢。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強調,除將會持續加強取締非法之藥品外;並呼籲民眾勿購買未經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之藥品,來路不明之偽中藥,趕快清理拿去丟掉,以免傷害自身健康。同時警告不法業者,製造或販售偽藥,可處10年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1000萬元或500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醒:民眾若有生病,應找合格中醫師,不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中藥品。使用由藥廠所製造之中藥,如有疑慮,再透過設立在衛生機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送驗,以便為自己的健康,作嚴格的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