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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購買來源不明之產品 請至合格醫療院所就診!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0-01-20
  • 更新時間:106-05-25

新聞標題: 勿購買來源不明之產品 請至合格醫療院所就診! 新聞摘要: 日期:100.1.20. 單位:中藥組 編號:1000001 新聞內容: 中國醫藥大學18日發布99年度受理中草藥檢驗數據,就民眾送驗144件來源不明產品,檢出7件摻有類固醇或壯陽西藥,3件重金屬不合格。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強調該數據來自民眾認為有疑慮之來源不明產品,均非合法藥廠出產且未領有藥品許可證之產品,並提醒民眾,有病應循正規醫療體系就醫,不應捨近求遠亂服產品,以免延誤病情,危害自身健康。對於來路不明、安全堪虞之產品,應立即丟棄勿服用,不需再行送驗,以免浪費金錢。 目前國內已有超過2500家中醫診所,大多屬健保給付範圍,醫療服務品質不斷提升,民眾就醫十分便利。又我國中藥廠已全面實施GMP制度,製藥業技術成熟,所有藥品均須經查驗登記、檢驗合格,取得藥品許可證後,才可上市販售。因此,呼籲民眾,若有生病,應找合格中醫師,不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產品,如於出國時購買當地藥品,仍應小心注意。 服用醫療院所或由藥廠所製造之中藥,如有疑慮,可透過設立在當地衛生局之消費者服務中心送驗,以便為自己的健康,作嚴格的把關。 行政院衛生署對於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極為重視,尤其在99年度,配合行政院「偽、劣、假藥取締小組」執行不法藥物及違規廣告之查緝,該小組自99年4月至12月,已查核偽禁藥品二千餘件,目的即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避免摻假藥物危害國人健康。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強調,除將會持續加強取締非法之藥品外,並呼籲民眾勿購買未經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之藥品,來路不明之偽中藥,趕快清理拿去丟掉,以免傷害自身健康。同時警告不法業者,製造或販售偽藥,可處10年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1000萬元或500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