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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區販售之「”怡安堂”烏雞白鳳丸」含鉛量限度超出香港標準─籲請國人於出國時勿購買該批藥品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3-04-23
  • 更新時間:106-05-24

香港衛生署近日發布新聞指令回收「順升實業有限公司」所供應之同一批次(批次編號:72988)三款中成藥。其中「”怡安堂”烏雞白鳳丸」 (註冊編號:HKP-06938),因該中成藥檢驗出含鉛量超出香港標準;另亦回收兩款成分相同之中成藥「”榮昌堂”烏雞白鳳丸」(註冊編號:HKP-06937)、「”五塔山”北京烏雞白鳳丸」(註冊編號:HKP-06939)。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接獲相關訊息立即查證,國內並未核准進口該藥品,並通知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所屬會員,勿販售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之藥品。若未經核准進口該藥品,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在此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全民共同打擊非法,維護己身及親友之健康。